2025-07-18 11:21:50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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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宣部、国家广电总局、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出版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》和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,经上级部门严格审核,我单位以下7名人员符合领取新闻记者证条件。现将公示如下,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—7月29日。
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:
陈俊宏 何璐 陈洋 周子豪 肖杰 冯玥 唐诗琴
监督举报电话:
东安县委宣传部:0746-4212242
东安县融媒体中心(东安县广播电视台):0746-4212429
东安县融媒体中心(东安县广播电视台)
2025年7月18日
责编:何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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